梦到修路征地,梦到修路征地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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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梦见拆迁修路
  2. 修路是先拆迁还是先竞标
  3. 修路征地可以不同意吗
  4. 新建乡村公路要征用村民土地,需征得村民同意吗

1、梦见拆迁修路的吉凶指数

有父祖余德所荫益,或由长辈爱护栽培,易向上发展,境遇安泰,虽无惊人成就,但可平顺而逐渐伸展,欣庆幸福长寿之兆。
【大吉昌】

吉凶指数:99(仅供参考)

2、梦见拆迁修路的宜忌

「宜」宜低声哼歌,宜认错自首,宜步行。

「忌」忌拖延,忌解释误会,忌探亲。

3、梦见拆迁修路的预兆

本命年的人梦见拆迁修路,意味着有财利可得,慎防口舌是非,丰收之运。

梦见修路,表示你有新的创意,有新的管理方法。
在实施这个方案中,你会遇到困难。
最后你会解决好这个困难。

上学的人梦见拆迁修路,意味着未能如愿,成绩不理想。

梦见拆迁修路,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 5,桃花位在正北方向,财位在西南方向,吉祥色彩是黄色,开运食物是红薯。

做生意的人梦见拆迁修路,代表经营不利,加强讲习研讨改进再重整经营。

恋爱中的人梦见拆迁修路,说明眼光看远些,人无十全十美,互相体谅,婚姻可成。

梦见拆迁修路,这两天是运势良好的一天,在工作职场的表现优异,获得主管长官的肯定,对你的薪资和升迁颇有帮助。
你已经感受到自己财运逐渐转好的现象,或许能从其他兼职或副业增进不少收入,也可能受到手足或朋友对你的资助,让你手头调度更加宽裕。

怀孕的人梦见拆迁修路,预示生男,秋占生女。
忌动土。

梦见自己修路,表示你在工作中会遇到困难。

出行的人梦见拆迁修路,建议逢雨则延期出发。

本命年的人梦见村庄拆迁,意味着平顺如意,慎防官符,诉讼。

梦见房子拆迁,尝试以轻松的心情去看待压力,许多时候事情并没有你想像中的严重。
你在感情方面真是到了最高点,虽然按耐不住心里头的蠢蠢欲动,表面上却偏要故作冷淡。
因为之前并没小心控制你的预算,因此现在荷包不是非常的优渥。
手头上还是有不少待处理的事务,让你无法轻松起来。

怀孕的人梦见房屋拆迁,预示生女。
十二月占则生男。

梦见修路,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紫色,幸运数字是 5,桃花位在正西方向,财位在西北方向,开运食物是元宵。

做生意的人梦见要拆迁,代表做事起头难,杂事多,往后比较顺利。

梦见搬家,预示你将经历一段艰苦的日子。

恋爱中的人梦见拆迁,心甘情愿,有诚信相处婚姻可成。

怀孕的人梦见拆迁搬家,预示生女,冬占生男。

梦见开车拆迁,你有预感今天会发生棘手的事件,事实证明你的预感是正确的。
一切意料外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今天尽量避免做决定,尤其是重大事情的决定,今天任何的定案,都可能引发未来的麻烦,并且避免争吵产生。

做生意的人梦见家拆迁,代表顺利得财利,勿贪大贪多,否则上当学乖。

修路是先竞标然后在拆迁。
修公路应是先划出修公路的红线图,再进行招标等程序。
道路征地拆迁对于很多城市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限制,道路中标也是有着征地拆迁相关的规定。
征地拆迁的工作几时开始进行道路中标征地拆迁工作就是几时进行。
道路中标的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

要素串联

公路建设竣工后,向国土部门申报办理公路用地红线公路产权证。
其次做好公路用地详查统计工作。
公路征地拆迁是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公路用地图纸而进行放桩,核桩及土地,青苗,地表附着物详查和补偿洽谈等多项具体细致的工作。
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三项基础工作,一是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分清公路用地项目。
一般高速公路需要用地的项目有。

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可以拒绝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

(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拓展资料:

拆迁纠纷起诉时限是: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要经过村民的同意才能征用,就算是国家工程也必须征得村民同意才能,不然怎么会有钉子户呢。
修乡村公路也是一样的,也是要经过村民同意的。

以前在农村待过的一般都知道,以前都是村里自己修路的,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发展农村,所以农村的基础设施都是自己来修建,那时候修路不光要出钱还要出工,修路也是整个村里定下来的事,土地也是分到户了的,所以也是个人私有财产,也是要经过村民同意征用之后,给与一定的补偿,我们村里以前留的有备用地就是分田到户的时候,村里的土地没有分完,村集体管理,然后后来修路的时候就用这些土地来和那些被占用了的交换,再加上修路也确实是好事,所以也没有人不愿意的。

现在修路都是国家统一拨款了,村道也是一样,村民不需要再出钱了,也不需要出工了,但是修村道被征用,这个是村里自己的事,国家是不负责赔偿的,所以线路上如果有占用的土地都必要村里自行解决之后,然后修路的工程队才会过来。

而且现在农村修路基本上都是翻修,以前基本上线路都有,要么是土路,要么是年久失修了,所以现在也很少存在土地纠纷,都是在原路上返修的,不存在占用土地。
但是现在也有一些新修的路,比如我们村子的一个组,今年才通路,也是占用了大量的山林土地,都是我们村子自行解决的,一般村里是没有补偿的,要么就是拿自留地换,现在自留地也已经越来越少了。
村里给与一定的补偿是应该的。

最近看过《十八洞村》的都知道,那里面就有村民修路的情节,而且十八洞村离我们这里很近,几十公里也算是反应了我们这里的风土人情。
那里面一开始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因为修路是整个村里的事,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土地,而且还没有补偿,这个在很多人心理肯定是不平衡的。
所以修路协商,补偿,交换是第一步,如果这些都不能搞定的话,一般就只能改换路线了。

要想富先修路。

在农村,但凡集体事情,涉及到土地占用、征用、调换、流转等,都需征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否则土地纠纷跟民事案件将会发生。
虽然村民对自己承包的土地没有所有权,但是有管理权跟使用权,也是农村人的一固定财产。

说起修建乡村公路,笔者家乡所在村寨修建公路跟村里集中修建公路相差半年时间,我们坝子上三个寨子每户人家按人头算,每人出资400,不论大小,不论外出与否,上面出材料,出资的钱用来支付工程队。

当初三寨修路就出现土地占用问题,因为没有补偿,有的人家的地在另外两个寨子中间,就不愿意出地,通过村委跟组长做工作,最终完成3.5米宽的硬化路,逢年过节,堵车是常事,3.5米宽,两边都是稻田或土坎,无法会车,让有车的人头疼不已。
而半年后,村里其它地方的公路赶上了政策,一分不出,4.5宽,需要占地的都会多方面做工作,相比3.5宽的出资路,好商量很多,但是都得征得村民同意。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家庭都买了小车,对于修路的热情跟觉悟也提高不少,路通了,村民也就方便了,不仅出行方便,最大的是运输方便,提升了整个生活质量,因此,“要想富先修路”特别适合农村,尤其是没有通乡村公路的农村。

不管是知情权也好还是面子问题也好,只有相互的尊重才能和气,你说呢?

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说,在我们农村,一般的路都是固定的,如果要修水泥路活着是油坂路,是修不了原路基那么宽的,即使加宽,路两边的林带也是够使用的!

二,如果是修下地的地头路,要是涉及一家一户那是要给补偿的,这种情况一般都是顺拢修路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是占用一户的地,路加宽,是要给补偿的!

三,修去农田的路,如果是经过每户的地头,原来是土路不够宽,占用一加一户的米八的,各家各户就不会要补偿。

四,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候,集体实地分地时,地头地脑都留有余地(至少都有十几米),所以,如果涉及修横路经过各家各户地头的就没人要补偿!

五,如果是不是为本村修路,而是国家征地修路,不管什么情况,都是要给补偿的!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如有不同观点请来评论区评论!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修路占地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

对“必须征得农民同意”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不管是修路还是其它项目,凡需要征用农民耕地的都必须征得农民同意,这一点毋容置疑。

不过,大家对这个“必须征得农民同意”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这个清楚的认识就是:像修路这种公共需要,农民必须同意。

有人肯定会说,这不是强买强卖霸王条款吗?

这并不是强买强卖霸王条款,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是国家和集体,而且因为修路等公共需要占地,只要赔偿合理合法,农民必须同意。

否则的话,如果只单纯停留在“必须征得农民同意”这一点,“只要农民不同意就不能征用”,那么,我敢说不管是乡村道路还是国道省道,永远也修不通。

所以说,因为公共需要征用农民土地,只要赔偿合理合法,这个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可以理解为“必须告知农民”。
在反复解释政策的情况下如果仍然有钉子户不同意,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成立征地工作小组

不管是修路等公共需要还是企业用地,最终都需要镇村去具体落实。

乡镇政府会成立一个“XX征地工作小组”,小组组长一般为分管交通或者农业的副镇长,成员为最富有农村工作经验的镇村干部组成。
乡镇主要领导会给征地小组明确土地以及地面附着物等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标准这一点,应该也是群众质疑最大的地方。
我也参与过多次征地工作,但说实话,关于真正的赔偿标准其实只有组长和最有工作能力的那个干部清楚,他们两个才有最终的决定权。

征地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

征地工作开始后,首先对所有涉及的农户入户告知征地的用途和赔偿标准,然后造册登记土地面积和地面附着物。

每个村都有难说话或者胡搅蛮缠的人,征地工作的原理就是先易后难,先做老实人的工作。
一般来说,两三天百分之六七十的群众都会达成协议,并签订征地合同。
这样就最大可能的避免了群体性矛盾。

对那些次难说话的人,征地工作人员有拉弓的有射箭的,有唱红脸的也有唱黑脸的,一番工作下来基本都可以达成协议。
很多时候,都会给这些次难说话的人多计几棵树。

对最难说话两三户,虽然上面的工作方法不管用,但还是得不停的使用。
经常出现的现象就是,拉弓射箭的和难缠户直接发生激烈的语言冲突(即使群众说话再难听,工作人员绝对不能动手出现肢体冲突),工作人员的观点就是这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你敢阻拦政府就采取强制措施,难缠户的观点就是达不到我说的赔偿标准,你们施工车就从我身上碾过去。

这个时候的工作方法就是,事情先放一放,绝对不能急。
修路毕竟是公共需要的政府行为,而且如果因为他一家这个路修不成,村里人也会骂他,这些难缠户也很清楚。
在放一放的过程中,难缠户的定力肯定会一点一点的削弱,等时机成熟,那个最有能力的干部开始登场,一个人交替红脸白脸,两三个回合下来,协议达成。
当然了,多计几个或者再多一些的地面附着物是少不了的。

总之,修路征地必须征得农民的同意,但只要赔偿合理合法,农民必须同意。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新建乡村公路需要征用农村土地,这属于乡镇公共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严格意义上讲,这不是征用农民土地,而是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性用地。
那么,这样的征地,需不需要征得村民同意呢?原则上讲,征地方案的确定,要听取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但是,并不是必须征的所有村民同意,某种意义上讲,征地是强制性的,只不过要确定合理的补偿,尽量使失地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涉及到农民住房所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了要进行合理补偿外,还要重新安置宅基地。
“动迁”,虽然是动员拆迁,但事实上最后还是要必须要迁。

国家征用土地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征用基本农田,或者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非耕地超过70公顷,都需要国务院批准。

修建乡村公路,肯定也要占用土地,如果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首先要对规划进行修整,将农用地转公建设性用地。
由于土地是村集体的,并不是农民个人的,所以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对农民的农作物进行补偿。
并给予农民适当的安置补偿即可。
通常来说,征收土地,只要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便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公告后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也就是农村集体和承包土地的农民,要在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所以权证书和使用权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至于补偿具体标准,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结合当地的土地价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补偿标准。
而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而听取意见,多数只是形式上的,如果补偿方案明显不公,或许可能进行调理,但多数只是一种形式。
何况,任何方案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所以,征用土地并不是需要所有村民都同意,只要村集体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即可。
但是,村集体应该将土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向所有村民进行公布,除了发给村民的补偿,补给集体的部分,收支情况要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总体来说,征用土地是强制性的,征求农民意见的只是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村民可以不同意补偿和安置方案,但又无权拒绝征地,所以只能尽最大努力争取更多的补偿。
而这个争取,必须依靠村集体和村民代表会议,不是依靠个体的农民。
何况,征地补偿标准一旦确定,可能涉及多个村集体,某一个村集体的争取,可能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而普通农民的权力,只能监督本村集体经济对于补偿安置费的使用,对于整个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几乎没有话语权。

乡村道路新建与修筑扩建大不相同。
虽然说是乡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但是涉及到占用土地较多。
必须依法报批!
那么需要征得村民同意吗?

新建乡村道路是村里的重大利益问题,村里头的公益事业涉及到占用农户的土地,一定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来讨论的。
例如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土地互换等!
这些问题是要召开村民会议来决定的,不是某部们或者是领导干部说了算。
而且会议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是有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应当经过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道过,且会议的决定必须与现行法律未有抵触方才有效!

新建乡村公路是件大事,涉及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在各级政府部门通力合作,村民大力支持下依法新建乡村道路也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早日实现村村通道路也是村民的愿望!

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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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乡村公路要征用农民土地,是不是需要村民同意?根据我村经验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作为农民只有知情权没有决定权,虽然修路要征用你承包地,村集体干部首先会在笫一时间向你打招乎,并不是你同意不同意的问题!
而是要你知道修路的重要性。
每个村民都要尊纪守法,修路是好事,为了全村村民车辆出行运输方便,任何人都无权阻挡集体公共事业。
不过修路在征地过程中可对失地农户给于一定的补偿,但不能以各种借口敲诈勒索,但不管是集体还是国家修路应尊守国家法律。
我村在2018年新农村改造时,对修路问题没有人敢阻拦,现在是法制社会每个人都懂。
不过修路经过人家承包地应给于补偿,不能让失地农户吃亏,对于补偿多少集体会按一定标准来补偿,对每个村民来说不用担心。
我村现在各方面都搞得很好,水泥路修到家门口安还装了太阳能路灯,而且地里到处都修了机耕道,对我们村来说在运输方面非常方便。
各位朋友你家乡如何呢?

乡村基础建设(筑路,架桥等等)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经济发展少不了基础建设工程。

所问乡村通村公路征用农民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我有以下观点:

一,农村基础建设是国家政府宏观行为,任何人无权阻止,更谈不上向谁去征求意见。

二,从农民角度讲,土地被占,自然利益受损,另外,土地确权到户,任何人未经法定,合法手续不准任性,肆意侵害农民合法权利,这一点在民法典,土地承包法中有具体,明文规定。

三,农民土地因修路征用,前期,政府有法律,法规要做补偿,农民与政府就补偿依法律,政策精神协商了结。

比如:青苗补偿,失地调整,失地补偿等等。

由上所述:现今是法治政府,政府,个人均要守法,依法从事各种民事活动。

凡有法不依,不守,公民,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反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实现治国依法的底线和根本。

所问,要村民同意吗,是为村民只要补偿公正,合理,落实执行到位,大可不必争个“第一”。

话又说回来,土地是国有,集体资源,农民只有承包权。

土地不是你个人私产。

农民依法承包的土地,是农民生存之根本,说白点,农民承包的土地,就是国家给农民的饭碗。
农民在依法承包期间,完全有权依法管理和保护自己的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侵害农民的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

但是,乡村在修建乡村公路时,难免要占用村民依法承包的土地,为确保修建乡村公路的工程顺利进行,村民委员会必须提前入户,与需要占用土地的农户进行占用协商,在协商的内容上不能少于“土地占用补偿”这一项,至于说土地补偿标准,这个全国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本着公益事业“互谅互让”的原则,落实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价格,然后签订土地占用补偿协议,才算土地征用平稳过渡,如期实现。

修建乡村公路,占用村民土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不是凭空想象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因此,基层政权在开展公益事业相关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把公益事业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兼顾好,不能因为小节而影响集体利益。

以上是我个人一点看法,供农民朋友们参考。

《土地法》中对各种征用土地规定的很明确,依法治国。
征的村民同意是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解决失地农民补偿问题,而不是你愿意让征不征的问题,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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